律师法庭陈述的9条黄金建议
律师法庭陈述的9条黄金建议
律师站上法庭,不仅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,更要协助法官查明案情。如果法官与律师能彼此尊重,彼此理解,让这场庭审对话流畅而轻松,我们离完美庭审的距离,将越来越近。
一、与每一位法官眼神交流
庭审时与法官的眼神交流,是与法官建立理想沟通方式的唯一途径。毕竟,律师是为说服法官而站在这里。
很多律师选择只看坐在审判席中间的法官,这是犯了大错。庭审中,其他法官也会一直看着你,如果不愿意被误会只想说服主审法官,就要逐一回应他们的眼神,表示对每一位法官的尊重。
全盘关照的原则也有例外,当你在回应某位法官的问题时,只看提问的法官就好。你要传递给提问者这样的印象:你在很认真地回答质询。
除了只看主审法官,律师容易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只关注对自己最严苛的那位法官。要知道即使其他法官保持沉默,也不代表他们已完全接受你的观点而不需要进一步被说服。所以,除了回答问题,其他时间你仍然需要与每一位法官进行眼神交流,明确地展示你要说服他们每一个人。
二、要健谈,但不要装熟络
好的法庭陈述应该像交谈一样自然,有理有据,逻辑清晰,无需显得谄媚或过分顺从,更不要表现出唐突和亲密。
回答问题时能顺便念出提问法官的名字是非常有用的一招,但如果你记不住法官的名字,使用“尊敬的法官”这一称谓会比较保险,张冠李戴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。
在法庭上要谨慎引用某一法官之前的裁判观点,这个法官可能不但不会感到被恭维,反而会觉得你在尝试把他与之前的观点捆绑在一起。如果此位法官注重裁判观点的一致性,他自然会知道自己之前的想法。如果不是出于恭维的目的,这种引用有时候会让法官陷入不尊重其他法官裁判观点的尴尬境地。
三、使用正确的法庭术语
使用正确法庭术语的第一个要求是弄清法官的身份差别,千万别混淆大法官与法官,也别混淆主审法官和其他法官。
正确使用法庭术语的第二个要求是了解不同地区术语的差异。譬如在美国,各个州之间对“上诉法院”的理解就有差异。
四、不要照本宣科,更不要背诵
一些法院直接禁止照本宣科的行为,即使法院不禁止,这种行为在法庭上也不讨喜。
除非你是做开庭陈述的律师,否则背诵和照本宣科的效果一样糟糕。法官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你是不是在背诵,背诵出的内容听起来特别呆板,这使你的说服力大大降低。在法庭陈述,最好的方法是罗列提纲,记住要表述的重点,通过自然而然的表述打动法官。
五、坚持简单至上
用平实的语言直接表述你的观点,别绕弯子,也别使用所谓的“高级”词汇。描述案情时,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列。
简洁也是简单的一大要求。不要过分发散,也不要做无谓的渲染。每一个事实、每一个论点,如果不能强化你的主张,那就是在不必要地分散法官的注意力。
六、禁止其他小动作
虽然律师不会在法庭作出咬指甲这样的小动作,但是其他令人心烦的小动作却屡见不鲜。这些小动作往往是无意之举,譬如转笔、在陈述时前后晃动,或者把眼镜不断地摘下又戴上等。一个好律师,必须努力辨别并克服这些庭上小动作。
七、像陈述真理一样表达观点
尽量避免使用“我”、“我们”这样的第一人称,避免使用“上诉人主张……”“我们的立场是……”“在我们看来……”这样的短语。这些表述方法导致你极力想表述的只是你的或是你当事人的想法,而非客观真理。而且过多使用第一人称会让你看起来很自大。记住,要告诉法官“法律说了什么”,而不是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。
八、不要和法官抢话
即使法官粗鲁地打断你的发言,你都应该立即停止陈述。及时的停止,不仅显示出对法庭的尊重,而且法官会在后续陈述时避免这种粗暴的打断,在更合适的时机提出问题。
当然,还有一些律师说话都不带喘气,导致法官为了提问,不得不粗鲁地打断律师的陈述。这对于律师来说是毁灭性的,因为你让法官别无选择,在你毫不间断地陈述时,法官可能一直在寻找适合打断你的时机,而不是在认真听取你想表达的观点。所以,控制陈述的节奏、尊重法官的权威很重要!
九、千万别问法官还剩多少陈述时间
准确计时是你的工作,而不是法官的,你应该自己在桌子上放置一个计时工具。还有,千万别一直看挂在审判席上方的大时钟,尤其是在法官对你提问的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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